鉴于公司濒临破产境地,员工集资可能面临损失风险。通常情况下,企破流程如下:先将破产人财产交予法院拍卖,所得收益按顺序依次分配:1、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2、税款;3、债权人。员工兼具企业员工与债权人双重身份,其工资部分优先偿付,但集资资金可能全额或部分损失。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