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无资质的人进行医学诊断以及治疗。尽管其未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无执业资质且未经许可私自在医疗机构或自行开业的情况仍需引起重视。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若涉及以下任一情况,将被视为非法行医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1)对患者造成轻伤、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重者致残、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甚至死亡;(2)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存在此种风险;(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4)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6)其他严重情节。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也属于非法行医范畴:(1)未取得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设医疗机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6)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