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汉语中,“之”字的用法十分复杂,它既可以作实词,也可以作虚词,具体用法依赖于不同的语境。作为实词,“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代词,另一种是作动词。当“之”作动词时,其含义为“到……去”、“往”、“到”或“至”。例如:“之死矢靡它。”(《诗经·风·柏舟》)意为“到死发誓没有他心”。再如:“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表示“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还有“庄辛去之赵”意味着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之”作代词时,通常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对象通常出现在上下文中。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之”可以分为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作为人称代词,“之”可译为“他们”、“她们”或“它们”,例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和“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此外,“之”作指示代词时,常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为定语或宾语,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和“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等。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具体交代,需根据语言环境判断。作指示代词时,“之”多用于名词前,如“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和“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等。“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位于动词之后。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例如,“人非生而知之者”中的“之”代表知识、道理,可略而不译或译为“知识或道理”。此外,“之”活用为第一人称时,可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和“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其中,助词“之”的用法包括五种情形,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中的“之”表示领属关系;“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中的“之”表示宾语提前;“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中的“之”表示时间的持续状态;“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中的“之”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中的“之”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之”作连词时,连接定语和中心语,形成偏正结构,表示领属或修饰关系,如“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史记·留侯世家》)中的“之”连接定语“项籍”和中心语“头”;“大哉,尧之为君!”(《孟子·滕文公上》)中的“之”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定中结构,作形容词“大”的主语。“之”作介词时,译作“于”或“对于”,如“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中的“之”作状语,译为“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人之”(“之”是助词)和“人皆贺之”(“之”是人称代词)等。综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归为中性词,既在实词中充当成分,作“代词”与“动词”,又在虚词中担任角色,作“连词”、“语气词”、“助词”、“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