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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土地如何继承

2024-12-16 05:54:21

涉及父亲名下的土地,首先要明确是承包地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和第50条,承包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继承,林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且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因此,继承人需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若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则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在办理前,必须理清家庭关系。父亲去世后,遗下的财产中有50%属于母亲,即夫妻共同财产中母亲的份额,剩余的50%才是遗产。根据《继承法》,你、母亲和妹妹是同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若想获得全部权利,需得到母亲和妹妹的同意。因此,全家一起做公证是必要的。首先,需做母亲将属于她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赠与你的公证。其次,做母亲和妹妹放弃继承,将份额全部由你继承的公证。完成这些步骤后,你就可以依法去办理相关权利变更的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