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职、旷工或开除情形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涉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法采取以下步骤: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适用本法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争议;-除名、辞退与辞职、离职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3.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寻求工会或第三方的帮助,以达成和解协议。4.若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协议,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