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美境界是指人在感知和评价事物时,所达到的一种超越功利、形象与情感相互交融的心境。2.这一境界融合了理智与情感,既包含主观认知也涵盖客观存在,是人们理解、感知、评价世界的独特方式。3.在“审美”这一概念中,“审”字表明了主体的积极参与;“美”字作为名词,指的是审美对象或客体本身。4.审美境界体现在人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之中,是人类对世界存在的一种特殊诠释。5.“美”应被理解为能引起人们愉悦感受的事物的特质,而非泛指一切事物。6.美既包含事物促进和谐发展的客观属性和功能,也涵盖由此引发的主观感受的统一体。7.自然美体现在事物促进和谐发展的属性与功能上,创造美则是通过艺术加工实现这些属性与功能;心灵美关联于和谐发展的思想与情感,行为美展现在推动和谐发展的行为与实践上,内在美是追求和谐发展的精神状态,外在美是有利于和谐发展的仪表。8.人们应当探索自然美、创造艺术美、推崇心灵美、实践行为美、培养内在美、修饰外在美。9.人类的审美追求不仅在于提升精神境界、促进个人发展,还在于推动社会和谐、建设和谐世界,以及通过个体参与使世界变得更加精彩。10.审美过程是主观心理活动,对事物的美丑作出评判,基于个人偏好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但也受时代背景等客观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