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流程如下:1.当事人携房产所有权证、身份证件及相关协议向房管局递交过户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标明出售价格;2.房管局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15天内给予答复是否受理;3.若需要公证则提交需公证的购房合同,合同需所有产权人亲自签署;4.房管局确认出售价格,进一步实地考察和评估房屋,要求当事人交纳相应税费,最后发放过户单。至此,过户手续完成。【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