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岁学生的校园暴力犯罪,其法律处理:1、若仅造成轻伤及轻微伤,通常不予以判刑;2、如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罪且致死或采用极端残酷手段致残者,情节严重恶劣,在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进行追诉并判刑,但可能获轻罚或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