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江苏省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以确保学生具备必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将决定学生是否能够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学业水平测试采用等级计分制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技术科目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必修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是:100分至90分为A级,89分至75分为B级,74分至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C级及以上的学生比例一般应达到95%以上。选修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更为复杂。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前20%的考生(包括前5%的A+),B级为前20%至50%的考生(包括20%至25%的B+),C级为前50%至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值得注意的是,必修学科的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而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如果学生在应届高考之年的一门必修科目考试成绩为D等,或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每次参加必修科目考试并获得A等级,可在2010年高考总分中加1分,最多可累计加5分。以上为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情况,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学习计划,争取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