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承担抚养义务子女有权继承家产,然而若其具备抚养能力且符合抚养条件却未能尽责者,在遗产分配上应予以酌情减配。同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放弃继承、被抚养人婚变等)逃避抚养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