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父母的遗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女方继承,并无明示仅限于女方传承,那么,若未在离婚中对此进行分配,男方有权在离异后对其提出分割请求。但若此项财产为女方在离婚或婚前行使继承权获得;又或者归于婚后继承财产,然而女方父母明确表明该财产仅限女方传承,则男方在离婚之后将无法主张对此财产的分割权益,因它已属女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