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者的日常生活将受到行政与经济方面的严格制约;至于其家属,直接影响到下一代。明确规定,父母为老赖,其子女将不允许进入高昂学费的私立学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