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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亲属可否代理

2024-12-16 03:51:59

在刑事案件中,亲属可担任代理人,但若相关亲属正遭受监禁或人身自由受限,则无法出任。此外,符合条件的律师、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被告所属单位推荐的人员以及具有监护权或亲缘关系的人士可成为刑事案件的代理人。若上述人员正困于刑罚或人身自由被限制,则不能成为代理人。另外,因违法行为被解除公务、吊销律注证照者,尽管若系被代理对象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仍然可行使代理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