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别情况中,债务人可将财产更为其亲属所有,但债权人有权求助于法院,撤销这一举动。依据我国相关法令,若债务人以过低价格出让自有财产,或以过高价格购入他人财物,甚至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实质损害,且当事人(此处指债务人的亲属)应知悉这种状况,债权人便可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