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严禁直接或借助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管发放贷款。然而,经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或获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后,可合法地将企业资金借予第三方。若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规违法,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