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担保人代偿债务后,担保人可依法律规定予以追偿。具体内容如下:1.向谁追偿:确保人;若债务人破产后,保证人也可以优先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资产分配。2.追偿金额:以保证责任程度为准;但若保证人超权限或放弃对方抗辩权进行偿还,实际清偿额超过主债范围的部分,视为保证人自愿在主债范围内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