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并不违法然而存在违规现象。学生并非劳工,因此无需受《劳动合同法》管辖。而教师属于专职人员,有资格索取加班薪酬,若学校未能如数支付,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全体公民享受的节假日若恰好赶上星期六或星期天,应在工作日予以补充。反之,如为部分公民的休假日恰逢这两天,则无需另行补足。鉴于学生也是我国公民,如遇学校未予放假,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