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法获得贷款,无法购买房屋者可申请终止房屋买卖协议,且已支付的首付款应予退还。如因某一方原因致使担保贷款合同未能达成进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协议者需承担相应责任。若非双方过失而未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致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法延续,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卖方需将收到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定金全数归还买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