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则遵照遗嘱执行;无遗嘱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财产。如第一顺位无人,或全部放弃继承权,方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