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幼的时候,我曾经暗恋过一个坐在身边的小女孩。记得有一次上美术课,她就坐在我旁边,我还亲过她的脸颊不止一次。其中一次,我还叫其他小朋友来看。那时候的我确实挺专情的,只喜欢她一个人,但后来她搬家了,我们失去了联系。(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还挺傻的)但我还是保留着我们之间的合影,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挺有趣的。到了初中,我遇到了初恋,她是我隔壁班的女同学。第一眼见到她,我就非常喜欢她,想要认识她,但是一直没有机会。后来学校举办了一个班级合唱比赛,我担任伴奏,她开始对我有些好奇,我认为这个机会来了。追求的过程并不简单,我们从朋友变成了情人,开始一起出去玩,送她去补习,还制造了一些浪漫时刻:弹一些音乐,写一些歌给她听。我们的第一次亲吻是在大安森林公园建了一半的时候,不是亲嘴,而是亲脸颊。(我发现我确实挺喜欢亲女孩的脸颊)初恋也是我第一次的失恋,疗伤期很长。那时候正赶上联考,我们没有再联系,我靠打篮球来发泄情绪,直到联考结束,我才把她约出来,彻底把话说清楚,当然我们没法再做朋友,之后就没有再联系过。直到高中,过了没多久我才又交了女朋友。我认为喜欢并不等于爱。你可以喜欢很多人和事物,但爱只能爱一个人。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不太了解喜欢与爱的区别。我觉得就算到了五六十岁,也还是分不清这中间的界线。爱一个人可能意味着愿意为她付出,你可以喜欢她的眼睛或者个性,但爱却是喜欢她的一切。其实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也想不出什么太浪漫的事情。最多就是为她写首歌,或者经过她家门口时买朵玫瑰插在她的信箱上,或者在她生日时买些烟火一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