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以下情形可视为自首行为:1、已被拘捕或服刑者,如能主动坦白尚未被发觉的其他违法事实,同样算是自首。2、在犯罪后能够立即投案并坦诚交代自身过错,也属于自首范畴。主要参考法条《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