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原则,总数为九,它们构成了WTO的基石,并确保了全球贸易的顺畅进行。这些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为非歧视性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三大类。1.非歧视原则:这是WTO体系中最核心的原则,它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意味着一个成员国给予另一个成员国的任何关税优惠或特许权,都必须立即无条件地扩展给所有其他成员国。2.市场开放与权利义务平衡原则:这一原则强调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WTO鼓励成员国在考虑自身经济条件和竞争力基础上,通过谈判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开放市场,推进贸易自由化。同时,成员国需履行WTO的义务,包括遵守WTO规则、执行减让承诺、保证贸易政策和法规的一致性与透明度。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使用倾销和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这些行为可能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为了维护公平贸易,WTO允许成员国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确保国际贸易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