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最新规定已经由原本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这一更为适应广大民众需求的高度,与此同时,也对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从原先的3%至45%的宽泛区间降至如今的3%至30%的合理范围内。自今往后,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及在海外地区所获得的各项收益,均须依照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主动履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根据该法律的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各类收益的获取者,而负有向这些纳税主体代扣代缴税收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则被定义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