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并未实施房产证三证合一政策,仅能办理两证。房屋两证具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国家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此证由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制作或发放。建设部曾发布《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屋所有权人需依法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该证是凭证管理房产、出售或出租房屋、申请房屋翻建或扩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申请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的重要凭证。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若涉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确认,相关部门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不可用其他证件替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二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国尚未实现房产证三证合一,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合并。当前仅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表明在现行房产登记体系中,土地所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仍需分别办理,分别领取。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房产登记体系下,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仍需分开办理。尽管未来存在简化流程、合并房产证的可能性,但现阶段仍需分别办理两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