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其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的。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享有5天年假;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职工享有10天年假;而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则享有15天年假。2.职工的年假的具体安排需要结合其工作状况和个人意愿,由单位统一规划。年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使用或分段安排,通常不应跨越年度。对于因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的情况,可以适当调整。3.如果单位由于工作需求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必须得到职工的同意。对于未能休成的年假天数,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赔偿。4.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