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裁因未休年休假引发纠纷,月薪丰厚却未安排休假。2.法院认定总裁享有劳动者权利,包括年休假,判定公司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3.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一、二审均判定公司需支付105万多元。4.C某未续签合同,但工作至2013年11月9日,公司以违反规定停薪停职,C某主张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5.法院认可C某的工龄和年休假权益,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时考虑了月工资和年终奖。6.公司辩称总裁工作时间灵活,不应适用年休假规定,但法院未采纳,强调劳动者有权享受年假。7.法院指出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未将全年奖金全部纳入,仍按月工资标准执行。8.此案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即使高职位也需保障未休假权益。9.法院允许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提醒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