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婚姻登记或虽已登记但未实际共处期间,男方如因赠与彩礼而陷入财务困难,可选择向司法机构申诉要求女方归还赠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