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讲,同居者并不适用于法定继承。其原因在于,法定继承的首要受惠者为配偶、子女及父母;而同居者若未进行婚姻登记,即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同居者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然而,若双方同居关系经法院判定符合事实婚姻关系,则可适用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