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无法凭借承担刑事责任来避免或减少其民事赔偿责任,应继续进行赔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都误以为只要承担刑事责任,就可不履行或减轻其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01条明确指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涉及国家、集体财产损失,则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