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根据《昆明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直管公房是指在本市国有土地上所有权属市政府所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表市政府进行管理的公有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包括通过国有资产划转、购置、调换、拆迁赔还安置等方式形成的产权属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包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系国有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直管公房,所以房子交由政府管理与房子的大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