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2、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