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公有住房购买后的过户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卖方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那里,他们会领取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后者需要交由房屋原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拆迁部门填写。填写完毕后,将这两份表格上交,交易管理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接下来,卖方和买方需要共同办理一系列手续。一旦房屋被批准上市,如果卖方已经找到了买主并且双方达成协议,他们会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双方需持买卖合同、卖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买方提交的身份证,以及外省市个人还需提交的购房证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至此,卖方的手续办理完毕。最后,买方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同时,买方还需准备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以及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文件。完成这些步骤后,房屋的过户手续就正式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