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在划有中心单实线、中心双实线的路段上横穿、掉头、压线行驶或越线行驶,也不得左转弯。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通过交叉路口时,机动车应当减速慢行,这有助于司机更好地观察周围环境,及时做出反应,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遇到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前一放行信号中尚未通行完毕的车辆先行。这样做可以避免车辆在交叉路口处堆积,减少交通拥堵。在进入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前,机动车应当减速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直行车先行。如果同为直行车辆,则应当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这些规则有助于确保车辆有序通过路口,防止碰撞。驶出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辆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相应车道。内侧车辆变更车道驶出环形路口时,外侧车辆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辆应当让行。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确保环形路口的顺利运行。进出与学校及单位、村、镇连接的路口时,机动车应当减速、观察瞭望,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护行人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这样可以合理分配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清障车、牵引车在道路上拖移、牵引机动车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这样做可以确保这些特殊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