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打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尤其在金钱、利益或其他方面产生分歧时,家人之间也可能爆发肢体冲突,甚至引起警方介入。面对这种情况,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特别是对于亲戚间的争端,公安机关通常会介入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能会对所有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建议双方通过法院解决相关的民事赔偿问题。解决家庭纠纷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双方自行协商、通过亲戚朋友的调停、寻求当地村委会或人民调解组织的帮助,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打架斗殴的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责任。若双方未造成重伤,可尝试协商解决;若涉及轻伤,则需考虑刑事自诉,可通过协商或派出所调解解决,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造成轻伤以上的案件,则属于公诉案件,可能面临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对于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行为,情节较轻且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案件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应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于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案件,且双方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时,可以进行当场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但若当事人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被侵害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但需提交委托书。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可以邀请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双方熟悉的人员参与调解。调解一般为一次,若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符合规定条件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则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对于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案件,不再进行处罚。对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协议未履行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