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票股东拥有的基本权益包括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即作为股东,他们可以参与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表决。此外,他们还享有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这包括从公司经营利润中获得股息和红利,以及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获得公司的剩余资产。另一个重要的权益是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决定增加发行新股以扩大资本时,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按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认购新股的权利。这项权益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原有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并保护他们的利益和持股价值。具体而言,通过行使优先认股权,原普通股股东可以按照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新股,从而保持其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这种安排有助于防止现有股东因新股发行而被稀释股权的情况发生。优先认股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现有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通过优先认股权,股东可以在新股发行时,按照更优惠的条件获得新股,从而避免因新股东的加入而可能带来的稀释效应,确保其持有的股份价值不会因公司规模扩大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