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第3-4页通常会标注车辆的排放标准等级。以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为例,打开第3或第4页,可以查看到第14栏显示的排放标准,比如国4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作为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主保存,不随车携带。它在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时必不可少,并记录车辆相关信息,类似车辆的户口本。汽车排放标准定义了从汽车排放尾气中排出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HC+NOx)、微粒(PM)等含量的规定。自2004年起,北京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从欧洲I号升级至欧洲II号,并计划于2008年全面实施欧洲III号标准。欧洲的排放标准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制定。法规由ECE成员国自愿认可,指令则强制执行。自1992年起,欧洲逐步实施了多个阶段的排放法规,包括欧Ⅰ(1992年)、欧Ⅱ(1996年)、欧Ⅲ(2000年)和欧Ⅳ(2005年)。2014年,欧洲开始执行欧Ⅵ标准。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与欧洲有所不同,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国家标准,而欧洲标准则是欧共体成员国通用的标准。通常,欧洲标准比我国标准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