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为农业行政执法的核心组成部分,并强调确保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为此,政府决定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并加强执法力度,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管理、检查和处罚权利。监管工作将重点关注农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包括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管理和生产记录等。政府将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制度,结合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以及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确保全面覆盖和精准监管。此外,政府计划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为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政府将推行高毒高残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并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将被要求建立审查备案登记、质量安全承诺和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同时,政府将通过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开设农资超市,以优质农资占领市场。在病虫害防治方面,政府鼓励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技术,推动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并倡导使用高效、低毒、安全的替代产品。同时,政府将严格监管农产品生产者使用农(毁租兽)药,确保按照规定标准操作,并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政府将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