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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明在网上怎么办理

2024-12-10 16:09:56

1、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2、点击【劳动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录入界面。3、分别填写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家庭成员、学历记录、工作经历、材料上传、联系人信息等内容;4、点击【提交】,等待受理结果;5.受理通过后,点击【失业登记进度及结果查询】,查询受理情况并点击【打印回执】。一、所需证明材料:1、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3、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5、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6、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7、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8、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