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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竞争行为有哪些

2024-12-10 15:23:39

一、恶意竞争的主要行为表现如下:1、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冒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商品,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行贿交易关联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的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是的优势,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利影响。3、通过欺骗、欺诈、虚假宣传等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4、通过盗窃、贿赂等方式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利用商业机密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5、通过垄断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不能参考正常竞争的行为。二、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行贿交易关联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欺骗、欺诈、虚假宣传等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通过盗窃、贿赂等方式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利用商业机密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垄断。三、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竞争充分,而充分的竞争对企业的优胜劣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对市场经济的维护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恶意竞争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