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2、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