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职不到四天的短暂时间里,员工便决定离开公司。面对这种情况,人们可能会好奇,如此短暂的雇佣关系是否需要正式的离职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即使在职时间仅为一天,员工与单位间也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离职手续是必不可少的。每家单位的规章制度各不相同,离职手续的具体流程应遵循单位的规定。员工离职时,单位应保留员工的辞职信作为记录。若未来员工要求返回工作,并主张期间应有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单位若没有妥善的离职记录,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入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对员工的身份证进行核查,确认无犯罪记录,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2、员工填写个人信息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如有必要,还需提供符合岗位的特殊技能和成功案例说明;3、面试或相关测试记录,由所聘用岗位的负责人进行评估;4、提交学历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5、对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实习记录以及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待遇、考核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完成所有手续并归档;6、双方签署的聘用及入职表格,需有单位和员工双方的签字确认。完成这些步骤,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基本完成。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病或非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新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无法胜任;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否则需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