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经认定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百分之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2、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