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如果户口不在农村,父母遗留的宅基地和土地是无法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部法律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