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以内。若经过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则在法律上不会对其进行收监,后期缓刑期间提供新的担保人即可处理,如果存在犯罪行为会立即收监,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是未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以送达当事人为生效条件。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送往监狱应该是在一个月左右。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是上诉期,十天后判决才生效,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在十天内开具相应的执行文书送达看守所,再由看守所移送监狱,但是看守所这边得等到一定人数之后才整批移送监狱,也会拖延一些时间。当然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直接在看守所执行,不用移送监狱。看守所会二审判决后有生效时间期限的,依据法律,二审判决自作出时效即生效,即使当事人没有及时收到,对其本身的效力是没有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