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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亲人有案底影响政审吗

2024-12-10 16:24:27

没有影响。公务员政审不合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三、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三、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四、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根据相关的规定,在警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进行政审,其中有下列情形的影响政审:1、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2、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考公务员考警察首先公务员就有一个政审,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公务员政审的过程中,如下情形是不能通过的:1、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要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2、而报考人民警察的话,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人民警察还会有一个特别的政审。这个各地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以下几种情形是基本不能通过的,可以作为参考: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过这也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具体还应当是以你报考的岗位他们具体的要求为准。政审要查三代内的直系内的所有人的信息,有过刑事案件肯定受影响的,但是已经去世的就不算了,按照公务员考试法的规定,有直系亲属正在服刑的,是不允许录取的,而如果是曾经服刑,现已刑满释放,则不予追究,可以正常录用,去世了,自然等同于刑满释放,当然前提是自然死亡而不是枪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