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的居民若要起诉离婚,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相关手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的管辖权通常由双方共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这一规定确保了诉讼的便利性和公正性。对于外地户口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首先,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类似地,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离婚诉讼中,防止对方隐匿财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一旦对方收到法院传票,有可能会隐匿家庭共同财产。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可以在起诉前收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寻求朋友作为见证人,并采用影像取证技术。此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法院调查或由律师出具调查令进行查询,一旦发现财产下落,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离婚案件中,有时会遇到对方制造虚假债务的情况。例如,伪造父母赠与购房款的“欠条”,声称股市资金为他人所有,或直接伪造欠条。面对这种情况,不必过于担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不会直接处理债务问题。如果一方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通常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虚假债务需要经受鉴定、质证的考验,且参与者可能面临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掌握正确的诉讼权利和技巧,对方制造的“造假”问题是可以被防范和解决的。总之,对于外地户口的居民来说,诉讼离婚可能会感到程序繁琐,这是由于管辖法院的限制。但为了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必须遵循规定,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