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六十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是判断是否具备资格的关键标准。入伍时间需在1954年11月1日至1987年12月12日之间,这是义务兵役制实施的阶段。此外,未曾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也没有获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是申请定补的另一重要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若入伍时为农村户籍,在退伍时依然保留农村户籍,或即使后来转为城镇户口,也能申请定补。在后者情况下,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是当年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佐证。尽管许多人可能因拥有养老保险而无法获得定补,但定补的金额普遍不高。因此,大多数人的申请结果可能并不如预期。定补政策旨在帮助那些在特定历史时期服役的老兵,但鉴于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能够享受国家福利的退役军人相对较多,因此能够申请到定补的人数相对有限。定补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需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提高申请成功率。尽管如此,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复员军人而言,这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