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需要衡量标准的,不同的标准下的平等是不一样的。比如从生理上讲,用人单位采用符合自己性别标准的做法并无不可。例如让男人去干棉纺工作,显然不如女性适合;让女性去干铸铁工作,也肯定不如男性。这难道就不平等吗?如果我们定义平等为绝对平均,毫无差别,那么这种争论似乎就没有意义了,显然这种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可能达到的。从社会意义上讲,有些情况下,女性甘于处于弱势,因为她觉得这样做更自然,不需要别人帮忙。例如一些累活,她更愿意让男性承担,而不是为了追求社会平等而自己去干。现代社会中,男女之间的分工差异,反而更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因为这种分工让社会运作更加高效,有利于创造更高的社会价值。对男女双方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总而言之,追求男女绝对平等、无差别的理想状态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我们可以不断努力去缩小差距,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平等几乎不可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