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是一种修辞手法,通过将不同感官的感觉进行沟通,借联想引起感觉的转移,即“以感觉写感觉”。这种技巧的运用,能够突破语言的局限,丰富表情达意的审美情趣,增强文章的文采。例如,欣赏建筑的重复与变化的样式会联想到音乐的重复与变化的节奏;闻到酸的东西会联想到尖锐的物体;听到飘渺轻柔的音乐会联想到薄薄的半透明的纱子。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有这样一句:“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清香是嗅觉,歌声是听觉,作者将这两种感觉互通,这就是通感。再比如,“你笑得很甜”,“甜”是形容味道的词,这里用来形容视觉,也是通感。人的认识活动通常是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进而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人的各种感官只能对事物某些特定的属性进行认识,因此在从感觉、知觉到表象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各种感觉器官相通的过程。艺术活动中的“通感”就是这种认识活动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审美活动使各种审美感官互相沟通,如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钱钟书先生说过,“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现实生活的文字中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记,如“摇曳的音调”、“表情冷漠”、“一弯寒月”等词语,视觉、听觉、触觉构成了通感。人们常用“甜美”形容歌声,“甜”属于味觉印象,“美”属于视觉印象,“歌声”则属于听觉感受。通感中,视觉与听觉的“通”最普遍。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通感的哲学基础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同样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感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钱钟书的《通感》一文指出,中国诗文中有一种描写手法,古代批家和修辞家似乎都没有理解或认识,如宋祁《玉楼春》中的“红杏枝头春意闹”。宋人常把“闹”字来形容无“声”的景色,不必少见多怪。例如,“风吹梅蕊闹,雨细杏花香”等诗句,都生动地展示了通感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