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遵循请求、书面、先申请、优先权和单一性原则。专利申请时需提交多项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发明和实用新型需提交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外观设计需提供图或照片及简要说明。撰写文件时需遵守特定格式和要求,如使用黑色墨水、A4纸张等。申请专利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实用新型专利则需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应打印成规范文本,附图需符合特定要求,摘要需简要说明技术领域、解决问题及主要技术特征。申请专利时还需缴纳申请费及可能的其他费用,费用减缓需提交申请并附上收入证明。提交申请文件后,申请人可选择直接递交或邮寄,邮寄方式包括挂号信和特快专递。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地址为中国专利局专利受理处,费用管理处负责收取费用。专利申请后,申请人需注意缴纳各种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专利批准后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两年内未被授予专利权,需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申请人在确定发明创造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提出申请,提交的文件需符合专利局规定的统一表格样式。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或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可以提交补正书、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实质审查请求书、意见陈述书、恢复权利请求书或复审请求书等后续文件。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决定不服时,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也可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88。